【本報綜合報道】內媒昨日報道,國家男子足球隊前主教練李鐵貪腐案二審,今日上午將在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外界預料他可能獲得減刑。
一審判囚20年
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2月13日對李鐵案公開宣判,他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
一審宣判後,李鐵同月23日在上訴期的最後一天選擇上訴,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收到其上訴書。媒體人李平康認為,二審可能會判處15年以下,不過跟其他共犯比起來,「他還是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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