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副主席周嘉發和余煒彬等4人,被指涉嫌多次在銅鑼灣擺街站無牌籌款及懸掛黑布,被票控「於政府土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等罪。4人否認控罪,案件昨日於東區法院開審。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裁定眾被告所有控罪表證成立,押後至今日作結案陳詞。
4名被告分別是陳寶瑩、余煒彬、周嘉發及李盈姿(30歲至67歲)。各被告被控於2023年4月2日、4月30日、5月28日分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與東角道交界的行人道路上,以及灣仔港鐵站A3出口外的行人道路,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社會福利署署長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許可證,組織、提供設備以進行或參與籌款活動。
今日結案陳詞
陳寶瑩另被控於同年4月2日、4月30日及5月28日,於同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即一塊黑布橫幅;余煒彬另被控於2022年9月11日下午與他人在銅鑼灣擺街站展示橫額。除了陳寶瑩有代表律師外,其餘3人昨均自行處理審訊。
控方昨舉證完畢,裁判官裁定4名被告所有控罪表證成立,4人均選擇不自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今日作結案陳詞。同案原另有6名被告,包括曾健成、唐婉清、黎嘉麗、盧德華、陳子祥及張鉻聰,他們早前已承認14張傳票控罪,被判罰款800元至4,000元。案件編號:ESS 6522/2023、ESS 35029、35031-32、35035/2023、ESS 38408-10、38412、38419-2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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